武進首批17張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下發(fā) |
| 時間:2018-09-18 19:17:27 來源:武進新聞 作者:陽湖網(wǎn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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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(fā)放辦法》,9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9月17日,我區(qū)首批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下發(fā),為在我區(qū)工作、生活、學習的港澳臺同胞增添了許多便利。 來自臺灣的鄭家銓2012年來到內(nèi)地攻讀博士學位,2016年來武進,在常州大學任職。上午9點記者見到他時,他正在鳴凰派出所大廳,領取居住證。拿到證件的他十分高興,因為這張證將給他今后在內(nèi)地的生活出行帶來更多便利。 申領人
鄭家銓 在沒有發(fā)這個證以前,像我坐汽車,或者是高鐵等等,都要到窗口去排很長的隊伍,那么現(xiàn)在有這個證以后,我拿這個證直接就刷了進站了,這都很方便。這是第一個。第二個,像我2016年過來常州大學服務的時候,那個時候因為沒有居住證,所以買房的部分,公積金就不能辦理,現(xiàn)在有這個居住證的話,在這個方面相應的服務都會往上提升。 據(jù)了解,目前江蘇省共開放了135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,鳴凰派出所是武進區(qū)唯一的受理點。自9月1號這項工作啟動以來,我區(qū)共有40多名港澳臺同胞前來申領居住證,按時間順序分批辦理,首批已下發(fā)17張。申領人需提供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內(nèi)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,及本人居住地址、就業(yè)、就讀等證明材料,2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。擁有居住證之后,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依法享受勞動就業(yè)、參加社會保險、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,以及義務教育、就業(yè)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,交通、住宿旅館和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9項便利,滿足港澳臺同胞在內(nèi)地工作、學習、生活的多種需求,切實為他們帶來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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